菲律宾海关局(BOC)关于菲律宾进口货物舱单申报的新规定即预申报制定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至5月15日。目前,该规定涉及集装箱及非集装箱的承运者,但还不涉及无船承运人及货运代理。
BOC 2016-01号备忘录规定,所有菲律宾进口货物向BOC申报舱单的时效应该为承运货物的船舶驶离装港后24小时内完成。
上週末,在BOC的增值服务商数据交换中心(CDEC)给无船承运人及货运代理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在5月1日至15日的过渡期内,舱单数据的传输出现任何问题,将不收取罚金。
CDEC同时表示,5月2日,BOC管理层将于其系统信息支持部门及CDEC就相关技术细节进行再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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