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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侨民税:放弃公民身份后的出境税

2021美国侨民税

美国政府对其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无论他们住在哪里。放弃公民身份或不再是“绿卡”持有人的美国公民将受到一系列称为“出境税”的复杂规则的约束。

最近,随着拜登的新税收计划,美国的侨民税(又名出境税)一直在制造很多噪音。许多富有的美国人正在考虑取消他们在美国的税务居留权,以避免大幅增税。为此,美国人将需要移居国外并缴纳出境税。《国内税收法》(IRC)第877节和第877A节适用于已放弃其公民身份的美国公民以及因联邦税收目的而终止其美国居民身份的长期居民(定义见IRC 877(e))。根据您的外派日期,适用不同的规则。

2008年6月17日当天或之后的外派

如果以下任何声明适用于您以及您在2008年6月17日或之后的外籍人士,则新的IRC 877A外籍人士要求适用于您。

–您在外派或终止居留日期前五年的平均年净所得税超过了通货膨胀调整后的一定水平(2012年为151000美元,2013年为155000美元,2014年为157000美元,2015年为160000美元)。

–在您移居国外或终止居留之日,您的净资产为200万美元或以上。

–您没有在8854表格上证明您在移居国外或终止居留之前的五年内已履行了在美国的所有联邦税务义务。

如果这些规定中的任何一条适用于您,您就是“受保外籍人士”。

在四个可能日期中最早的一个日期,公民将被视为放弃其美国公民身份:

1) 个人在美国外交或领事官员面前放弃其美国国籍的日期,但前提是该放弃随后由美国国务院签发丧失国籍证书予以验证。

2) 个人向美国国务院提交经签署的自愿放弃美国国籍声明的日期,确认执行了《移民和国籍法》第349(a)节第(1)、(2)、(3)或(4)段规定的外派行为(《美国法典》第8卷第1481(a)(1)-(4)节),但自愿放弃须经向外国国民签发

3) 美国国务院向个人颁发国籍丧失证书的日期;或

4) 入籍公民的公民证书被美国法院吊销的日期。


IRC 7701(b)(6)定义的长期居民,如果:

1) 该个人根据移民法被合法授予在美国永久居住的特权的身份已被撤销,或已被行政或司法裁定放弃,或

2) 个人:

–根据美国与外国之间的税收协定的规定,开始被视为外国居民,或

–不放弃适用于外国居民的条约优势,以及

–在8833和8854表格中向IRS报告此类处理。

根据IRC 877A,受保外派人员的所有财产被视为在外派日期前一天按其公平市价出售。无论《准则》的任何其他规则如何,视同出售产生的任何收益都将在视同出售的纳税年度考虑在内。除IRC 1091的清洗销售规定外,视为销售的任何损失均应在视为销售的纳税年度考虑,但应符合《法典》的其他规定。

根据所考虑的销售规则,本应包括在总收入中的金额减少600000美元(但不为零),并根据2008年后日历年的通货膨胀情况更新该金额(“除外金额”)。2014日历年的除外金额为680000美元。其他年份请参阅表格8854的说明。

在不考虑排除金额的情况下,将根据IRC 877A市值计价制度考虑的收益和损失调整以后实现的任何收益或损失的金额(即,由于财产的处置)。纳税人可以选择推迟已被视为出售的财产的纳税。


有关IRC 877A市值计价制度的更多信息,请参阅2009-85号公告。

个人现在可以通过使用8854表、初始和年度外派信息声明以及相关说明来履行新的通知和信息报告义务。根据修订后的8854表格及其指示,个人应(根据新法律)证明其在前五个纳税年度履行了联邦税务义务,以及向国务院或国土安全部发出通知的内容。

如果您在2008年6月17日之前移居国外,则当时的规则仍然适用于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519号出版物《美国外国人税务指南》第4章。


2004年6月3日之后至2008年6月17日之前的外派

2004年《美国创造就业法案》(AJCA)修改了IRC第877节,该节为某些外籍人士提供了一种替代税收制度。2004纳税年度平均所得税负债为124000美元、2005纳税年度为127000美元、2006纳税年度为131000美元、2007纳税年度为136000美元或2008纳税年度为139000美元,或在外派之日净资产为2000000美元的个人,将根据修订后的IRC 877缴纳税款。它还要求个人向IRS声明,他们在外派之前的五年内已履行了所有联邦税务义务,并在他们受IRC 877规定约束的每个纳税年度提交年度信息报告。

此外,如果外籍人士在美国工作超过30天,或为美国无关联雇主工作超过60天,则在其外籍后的10年内,外籍人士将对其全球收入缴纳美国税。

最后,即使他们没有达到征收IRC 877外派税的货币门槛,IRC 7701(n)规定,个人在税务方面将被视为美国公民或长期居民,直到他们通知美国国税局(通过表格8854)和国务院部长(对于前美国公民)或财政部(对于前长期居民)。

IRC 6039G还规定,对于2004年6月3日之后至2008年6月17日之前外派的个人,在其受IRC 877规定约束的每个纳税年度,每年都要进行信息报告。8854表格应在个人应纳税年度的美国所得税申报表到期的同一天到期,或在必要时到期。

2004年6月3日之后至2008年6月17日之前外派的个人可以使用8854表、初始和年度外派信息声明及其说明,完成IRC 6039G下的新通知和信息报告义务。


2004年6月3日或之前的外派

在AJCA修订之前,如果行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逃避美国税收,则侨民税要求适用于已放弃其公民身份的美国公民和因税收原因停止其美国居留权的长期居民。如果您执行以下任一操作,则认为您的首要目标是避税:

1) 您在《外派法案》签署之日的净资产为622000美元或以上,或者2)您在《外派法案》签署之日之前的最后5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年净所得税超过124000美元。

如果您符合上述任一标准,您可能会得到美国国税局的裁决,声明您并非为了逃避在美国纳税而移居国外。您有一年的时间从外派之日起申请此裁定。第97-19号通知第四节包含必须包含在裁定请求中的材料。如果你得到这样的判断,那么外派税法不适用。

外派或美国出境税在外派程序完成后的十年内征收。计算方法与2004年6月3日之后至2008年6月17日之前抵达的外籍人士相同。出于税务目的,放弃美国公民身份的个人或在2004年6月3日或之前结束美国居住的长期居民必须提交初始8854表,初始和年度外派信息声明。519号出版物《美国外籍人士税收指南》包含了更多关于外籍人士税收的详细信息。

为遵守IRC 877规定的通知义务,在2004年6月3日或之前出于税务目的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终止长期居民身份的个人必须提交8854表、初始和年度外派信息声明及其说明。519号出版物《美国外籍人士税收指南》包含了更多关于外籍人士税收的详细信息。

如果你在放弃美国国籍后没有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你该怎么办?

2004年6月3日之后,出于税务目的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终止长期居民身份的个人必须向IRS证明,他们满足IRC 877和877A中包含的各种要求中规定的外派前五年的所有联邦税务要求。即使个人不符合IRC 877或877A中的货币标准,如果在外派之前的5年内未履行所有联邦税收义务,个人也将遵守IRC 877和877A中的外派税规定。

搬迁的个人应提交所有到期的纳税申报单,无论申报时是否可以全额支付。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可能有资格获得付款计划,这取决于他们的情况。计划批准后,所有付款计划都要求继续遵守所有备案和付款要求。

美国国税局于2019年9月公布了一些已放弃或打算放弃其美国公民身份的个人的程序,并寻求遵守其美国所得税和申报义务,以避免根据IRC 877A作为“受保外籍人士”纳税。有关这些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某些前公民的救济程序,包括有助于评估资格的常见问题(FAQ)。

如果您尚未提交到期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并且不符合某些前公民的救济程序,请参阅提交逾期纳税申报表,以了解更多信息。


美国税务外派规定:不提交外派表格将受到重罚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任何已外派或终止其美国居留身份的人必须提交8854表、初始和年度外派信息声明以及相关指示。如果此人根据IRC 877或IRC 877A缴纳替代性外派税,则还必须提交8854表,以满足IRC 6039G的年度信息报告要求。未能在到期时提交8854表格可能会导致10000美元的罚款。

未达到8854表格标准的外籍人士将收到美国国税局的信件,其中可能包括10000美元的罚款(如适用)。

8854表格说明包括有关填写表格的归档要求、定义和分步说明的信息。如果未提交表格,或未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或提供的信息有误,则可能会受到处罚。

美国国税局于2019年9月公布了一些已放弃或打算放弃其美国公民身份的个人的程序,并寻求遵守其美国所得税和申报义务,以避免根据IRC 877A作为“受保外籍人士”纳税。有关这些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某些前公民的救济程序,包括有助于评估资格的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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