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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首次在塞浦路斯就业

作为塞浦路斯政府为吸引外国企业在塞浦路斯建立或扩大活动而启动的行动计划的一部分,2023年对《塞浦路斯所得税法》进行了新的修订,规定首次在塞浦路斯就业可享受50%和20%的免税。

本条概述了经修订的所得税豁免。

塞浦路斯税务居民的修订所得豁免是什么?

  • 50%的所得税豁免

这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在塞浦路斯的首次就业,年薪酬超过55000欧元。

在塞浦路斯就业之前,个人不得连续15个纳税年度为塞浦路斯居民。对于每个人,豁免将在其一生中适用一次,为期17年。

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2022年1月1日之前开始就业的个人也有资格过渡到修订后的50%豁免。

  • 20%的所得税豁免

这适用于2022年7月26日或之后在塞浦路斯开始的首次就业,涉及最高每年8550欧元的薪酬豁免。

在塞浦路斯就业之前,个人不得连续三个纳税年度为塞浦路斯居民,且必须由非居民雇主在塞浦路斯境外就业。免税期为七年,从开始就业的纳税年度后的纳税年度开始。

获得上述50%豁免的个人将没有资格获得此豁免。

  • 以前50%或20%的豁免

不符合过渡到新的50%豁免的条件,但有资格根据以前的50%或20%豁免受益的个人,在其权利的剩余期限内,可以继续从以前的豁免中受益。

之前的豁免分别为10年(50%豁免)或5年(20%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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