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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基金面对实体经营税务要求挑战?为什么前往根西岛是解决方案

发生了什么?

多年来,国际金融中心在实施国际标准方面取得的成功程度推动了公司注册管辖权的移动。这些标准旨在打击洗钱、贿赂和腐败以及资助恐怖主义,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

国际金融公司的成功程度、立法质量和持续监测标准影响着世界各地行政当局对每个管辖区的评估。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经济物质要求的实施和司法管辖区的灰色名单为公司考虑从其注册司法管辖区迁移到排名更高的司法管辖区这一日益增长的趋势增添了进一步的动力,因为这些司法管辖区完全符合国际标准。


为什么公司要迁移?

经济实质与灰/黑名单

经济物质要求(ESR)现已被大多数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采纳,以回应欧盟等国提出的担忧。这些担忧涉及IFC可能被用于旨在转移的结构,然后在低税或无税管辖区累积利润,在低税管辖区,支持核心创收活动的业务几乎没有真正的实质内容。

如果国际金融公司未能令人满意地实施FATF和ESR,这些司法管辖区就有可能被列入世界各地450多个“灰色”或“黑色”司法管辖区的行政名单之一。这些司法管辖区域的结构问题是对其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的能力的影响,特别是银行业务,以及它们在全球金融界的信誉。

此类司法管辖区的主要实际困难包括:

  • 无法获得银行和贷款服务;

  • 错失投资者机会或缺乏投资者兴趣和参与;和

  • 加强合规性审查

其中每一个都影响结构有效、高效甚至可能可行地操作的能力。


选择要移植到的IFC时的注意事项

决定管辖权选择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 该国际金融公司的税务协调合规跟踪记录;

  • 国际金融公司运营的实用性;和

  • 迁移过程本身的简单性。

业绩记录通常是评估的第一个标准。重要的是,所考虑的司法管辖区被列入白名单。客户还希望确定该司法管辖区将保持白名单,正如前面提到的国际标准一样,全球税收协调规则也在不断发展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论坛和MONEYVAL等评估机构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司法管辖区遵守最高水平的标准、执行和监测。这些评估在评估企业重新安置时提供了关键信息。

第二个考虑因素是公司在选定管辖区的实际运营。公司及其活动能否在适当和适用的情况下,以高效和有效的方式根据ESR进行?地理位置、时区、进入市场、获得专业人员、顾问和金融服务、具有适当资格的董事和其他人员以及交通联系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企业迁移的简单性。入境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需要允许企业迁移,流程应该简单且成本效益高,以确保流程在商业上可行。


根西岛提供了这些特色。

公司正在向最容易遵守物质等要求的司法管辖区迁移。企业集团正在将多个司法管辖区结构合并为一个或至少更少的司法管辖区,以提高成本、合规性和物质效率。

这些考虑不仅限于现有结构的迁移,正在建立新的结构,这些结构考虑到了上述趋势和关切。


资金转移-根西岛的快速通道解决方案

寻求移民到根西岛的不仅是公司,还有资金。

格恩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Guernsey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认识到,非格恩西岛内基金经理寻求搬迁到格恩西县的大量意向书,推出了为期10天的快速申请制度,以促进简化和快速的移民解决方案。

出于监管原因,基金经理可能希望迁移到根西岛,和/或在地理位置上更靠近英国/欧洲的业务、资产和投资者。

关于这条快速通道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资金迁移-根西岛的快速通道解决方案。


根西岛的税务和监管标准跟踪记录

根西岛的税收政策以强有力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和一些国际税收标准为基础。下文详细介绍了一些更相关的事态发展;

  • 2017年12月,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COCG)的欧盟商业税收行为准则小组确认根西岛是一个合作管辖区,符合“公平税收”的一般原则,并没有对根西岛的透明度标准或反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措施的实施提出任何担忧。

  • 2018年,根西岛与COCG、欧盟成员国和其他皇家属地密切合作,制定了经济实质立法,并于2018年12月通过。

  • 2019年,欧盟理事会确认,根西岛已履行其引入经济实质要求的承诺,因此将根西岛从承诺做出某些改变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

  • 格恩西岛全力支持当前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和欧盟税收倡议的核心透明度原则,并作为更广泛的国际社会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和有效实施国际商定的标准。

  • 2004年,根据欧洲联盟储蓄指令(2003/48/EC),格恩西岛自愿分别与所有欧盟成员国签订了自动信息交换和双边预扣安排。

  • 格恩西岛于2013年5月承诺加入七国集团关于建立和试行税务机关之间自动交换信息的国际标准的倡议。

  • 2013年12月,格恩西岛与美利坚合众国签订了一项政府间协议,涉及实施FATCA,并于2014年6月实施。

  • 2013年10月,根西岛与英国签订了一项政府间协议,涉及英国自己版本的FATCA,并于2014年6月实施。

  • 格恩西岛于2014年3月19日加入了联合声明,承诺早日通过全球CRS。2014年10月29日,格恩西岛是在柏林签署经合组织多边主管机构协议的50多个司法管辖区之一,这是实施CRS的又一步。

  • 格恩西岛和50多个司法管辖区将CRS纳入其国内立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作为致力于透明度的国际社会的关键成员,根西岛在早期采用FATCA和CRS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透明度和最佳实践方面的发展,并遵守BEPS最低标准。


数据保护

格恩西岛是少数第三国司法管辖区之一,这些司法管辖区已被正式评估为符合现行欧盟数据保护标准,并通过个别委员会决定授予同等性(“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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