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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西岛基金会-主要特征和独特的差异点

根西岛基金会-主要特征和独特的差异点

基金会与信托基金的关键区别

基金会和信托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基金会是一个法律实体,它拥有自己的资产,而不是信托,资产是信托人依法拥有的,信托人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款为受益人保留资产。

基金会创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法律人格,与创始人、理事会或受益人不同。基金会有许多类似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和被称为理事会的管理委员会的特征。然而,重要的是,它是完全独立的,没有股份和成员,也没有任何股本概念。

受益者和古恩西基金会的独特特征

基金会的受益人是任何有资格受益于该基金会的人。受益人必须通过姓名或与他人的关系来确定。

  • 格恩西基金会法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它提供了被授权和被剥夺特权的受益者。

被授权受益人为:;有权获得宪法的副本、基金会的记录和账目,并可向法院申请改变目的,或撤销或解散基金。

根据宪法条款,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无权获得任何信息。这是根西岛基金会的一个新特点,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都找不到。

在希望保护年轻一代免受巨额财富知识的潜在腐蚀影响的家庭安排中,使用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可能具有吸引力。一旦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的分类原因(如年龄)消失,他们可能会成为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


登记

注册官的法定文件登记成立。

为了登记基金会,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 宪章

  • 创始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声明

  • 提议的议员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他们的行动同意书

  • 拟议监护人(如有)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同意采取行动的情况

  • 英属格恩西基金会注册办事处地址及电话号码

  • 注册费

如果名称不是非法的或已经采取的,目的不违反英属格恩西法律,则该基金会将被注册,并提供一个号码和注册证书。

在这一点上,基金会成为独立于其创始人、基金会官员(议员和监护人)或受益人的法律实体。注册官有权决定基金会是否会接受年度更新程序,基金会可以像公司一样永久存在。


格恩西基金会的主要特征

  • 理事会

Guensiy基金会由一个由至少两名议员组成的理事会管理,除了宪法允许一名议员。如果议员和监护人都不是英属格恩西持牌受托人,那么基金会将要求英属格恩西驻地代理人在管辖范围内持有基金会的记录。

基金会的理事会负有对基金会本身的责任。理事会不承担基金会受益人的任何义务。

议员有责任真诚行事。除宪法允许的以外,他们还有义务不牟取基金的财产,向监护人和被特许受益人提供信息,以维持会计记录和公正。

  • 宪法:宪章和规则

基金会治理的核心文件是宪法。宪法由两部分组成:宪章和规则。

《宪章》必须包含基金会的名称和目的,其初始资本或捐赠的描述,以及基金会是否具有有限的持续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说明期限。它还可能包含创始人希望包含的任何其他内容。

该规则列出了基金会的运作规定,详细说明了议员的职能,处理了议员、监护人的任命、退休和薪酬的程序,并确定了缺席受益人。规则还可以规定其他事项,如如何应用基金的资产以及如何增加或排除受益人。它们还可能对受益人施加义务,或包含保护措施,以终止受益人的利益,例如,如果受益人破产。

  • 创始人

英属格恩西基金会的创始人决定;基金会的宗旨,决定基金会的章程,并提供初始资本。创始人,或他的代理人,还必须详细说明他的名字作为奠基人,对宪法的基础,通过签署。

它也是创始人的作用,任命最初的议员和任何监护人,并有基金会注册。创办人除了是受益人外,还可以是议员或监护人,但不能同时兼任两者。


创始人保留权力

创始人可以保留某些有限的权力,如修改或撤销宪法的权力,和/或基金会的目的。

如果创始人是自然人,则此类权力只能在其一生中保留,如果是法人,则从成立之日起保留50年。在此之后,保留的权力将自动失效。这并不妨碍理事会将某些职能委托给创始人。

  • 守护者

在有被剥夺权利的受益者或有明确目的但没有个人受益者的情况下,Gunnsiy基金会必须有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是为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或没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为基金会的目的而取代他们。有受益人但没有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的基金会不需要有监护人。

创始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将被列入登记册,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在监护期间,他必须保持准确的账目和记录。


所欠税款

监护人还对创始人和受益人负有执行宪法的信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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