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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收到遣送离境令后会发生什么?

如果被认为不被加拿大接受,您可能会收到三种不同类型的遣送离境令。

三类遣送离境令

第一种,也是最不“严重”的离境令类型是离境令。对于这种类型的遣送离境令,不可受理的一方必须在离境令生效后30天内离开加拿大。他们还必须在出境口岸向CBSA确认离开。这项遣送离境令是这三项命令中最不严重的,因为它包括一项条件,即“如果[此人]离开加拿大并[遵循]这些程序,[他们]将来可能会返回加拿大[如果他们]符合当时的入境要求。”

注:如果个人离开加拿大的时间超过30天,或者没有向CBSA正式确认他们的离开,则离境令将演变为驱逐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此人将来想要回到这个国家,必须获得返回加拿大的授权(ARC)。

下一种最严重的遣送离境令是排除令,它在一年内禁止重新进入加拿大。然而,如果该命令是由于任何形式的失实陈述而下达的,这一期限将延长至五年。这一订单的接受者如果申请ARC,可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探索返回加拿大。最后,排除令的一项关键规定是,如果CBSA支付了驱逐有关个人的费用,他们必须偿还这笔金额。

驱逐令是最严重的驱逐令类型,驱逐令永久禁止有关个人返回加拿大,除非他们申请ARC。就像排除令所涉及的规定一样,被驱逐出境的个人必须偿还CBSA最初支付的任何遣送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偿还这笔费用是有资格返回加拿大的先兆。

遣送离境令并不是这条线的终点

尽管收到了驱逐令,但重要的是要明白,仅仅被命令离开加拿大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在这个国家的旅程的结束。

换言之,接受遣送离境令的人士可选择对该决定提出上诉,而上诉程序会因个别人士的情况而稍有不同。

情况一:对讯问期间发出的遣送离境令提出上诉

持有永久居民签证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受保护人士的外国国民必须向移民部提交上诉通知,并附上遣送离境令,以便对决定提出上诉。

上诉通知书及遣送离境令必须在入境事务上诉科收到遣送离境令后30天内送达。

上诉司现在有责任毫不拖延地向移民部部长提供上诉通知和遣送离境令,之后,移民部部长必须准备一份上诉记录,其中包括:

  • 目录表
  • 遣送离境令
  • 与遣送离境令或上诉争论点有关的任何有关文件
  • 说明部长决定发出遣送离境令的原因

部长现在必须向提出上诉的个人和移民上诉司提供上诉记录。同时,移民部长必须向移民上诉司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如何以及何时将上诉记录提供给提出上诉的人。

注:上段所述程序必须在部长本人收到上诉通知后45天内完成

在移民上诉司在45天内没有收到上诉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要求部长解释为什么没有及时提供上诉记录,以及为什么上诉记录应该晚些时候被接受。或者,上诉庭可以在没有(或只有部分)上诉记录的情况下安排和开始聆讯。

情况2:对可否受理听证期间作出的遣送离境令提出上诉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持有永久居民签证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受保护人)的外国国民,只要在听证结束时提交上诉通知,就可以这样做。上诉通知书可亲手送交发出遣送离境令的入境事务处人员,或直接送交入境上诉科,连同遣送离境令。

目前,在符合上述第一个要点的情况下,入境事务处有责任毫不拖延地将所提供的通知转交入境事务上诉科。

如果上诉通知是直接向移民上诉科发出的,则上诉通知和遣送离境令必须在收到遣送离境令后30天内一并收到。与其他情况一样(以人手处理),入境事务上诉科必须毫不延误地向入境事务处提交通知书

在这一步骤之后,移民上诉司必须毫不拖延地向移民部长提供上诉通知和遣送离境令,在此期间,移民司必须准备一份上诉记录,其中包括:

  • 目录表
  • 遣送离境令
  • 可采性听证记录
  • 在可否受理聆讯中被接纳为证据的任何文件
  • 入境事务处决定发出遣送离境令的理由

移民司必须在收到上诉通知后45天内,向提出上诉的个人、部长和移民上诉司提供上诉记录。

在对遣送离境令提出上诉时获得帮助

了解与遣送离境令上诉有关的所有细节可能会令人困惑。然而,保留一名移民律师可以让事情变得容易得多。移民法专业人员可以:

  • 帮助准备上诉
  • 确保申请者避免出错
  • 代表申请人向加拿大政府作出答复
  • 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在不同的上诉处理步骤中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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