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外国大麻定罪,您必须确定他们在加拿大法律中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一些在加拿大不再非法的外国定罪,例如持有有限数量的大麻,应该不是问题。
然而,几项外国大麻指控或定罪可能使一个人不能被加拿大入境。最常见的是:
如何克服不可接受性
如果您打算前往加拿大,有三种主要方法可以克服刑事受理问题:
临时居民许可证(TRP)
临时居留许可证(TRP)是被视为刑事不可受理的个人的一种选择,因为它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临时进入加拿大。TRP仅适用于旅行者有正当理由进入加拿大的情况,例如出于商业目的或紧急情况。他们入境的好处必须大于对加拿大社会的任何风险。
TRP申请最多可被批准三年,具体取决于入境原因。一个人可以随时申请TRP,不需要完成刑事判决。TRP可以允许一次入境加拿大,也可以允许多次再次入境。一旦进入加拿大,持有TRP的个人可以申请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
刑事康复申请
加拿大政府提供机会提交刑事康复申请,永久清除您过去的犯罪记录,以便进入加拿大。刑事康复申请是一次性解决方案,与TRP不同,它不需要续期。如果个人获得刑事康复批准,他们将不再被视为不可入境,也不再需要TRP才能进入加拿大。
为了有资格进行刑事康复,您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加拿大移民律师准备的文件,其中包含有关大麻定罪或指控的详细信息以及律师对该情况的法律意见。这封信将确定相关的加拿大法律,并提出替代违规行为,不会使该个人无法被加拿大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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