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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外商投资优惠鼓励政策


斐济对外国投资实行下列优惠政策: 

【红利免税】在企业上缴所得税后向股东分红,个人股东将享受免除红利税的待遇。 

【出口所得税优惠】出口企业在2011-2016年间,自2011年起享受由50%起逐年递减10%的所得税税前收入扣除优惠。 

【投资补贴】企业1年内购置价值超过5万斐元的固定资产,可以向斐济政府申请40%的投资补贴。但土地、建筑物、轿车和待销存货不包括在内。投资补贴适用于以下行业: 

(1)农业、林业和渔业等自然资源加工项目,且经营活动中原料发生了本质的转变“本质的转变”。意味着对自然资源的加工过程导致产品在协调关税制(HS)目录下的分类发生了变化。改换包装、瓶装、伐木不在此列; 

(2)乡村制造业。距离苏瓦、劳托卡、南迪、瑙苏里、那乌瓦等城市25公里以远的农村地区设立制造业的企业; 

(3)信息技术企业,如寻呼中心、票务中心、数据库记录与管理、网站开发与管理、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等,但不包括信息技术产品的零售、批发、维修及配套服务。 


【折旧率优惠】 

(1)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分为以下7个等级:2.5%、5%、10%、15%、20%、33.3%和50%; 

(2)对201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建筑物给予加速折旧优惠,折旧率按20%计算。农业、商业和工业用途的建筑折旧率也按20%计算,在5-8年内折旧完毕; 

(3)对可再生能源工厂和储水设施给予建成当年100%销账的折旧优惠。 


【亏损转结】只要企业所有人和经营的业务内容不发生变化,亏损转结(亏损税前利润弥补)的期限为4年。 

【进口关税优惠】下列商品可享受优惠关税: 

生产性投入(原材料):斐济本国市场不能供应的原材料进口只需缴纳3%进口关税和15%增值税;所有设立在主岛以外的企业进口原材料可免进口关税,只需缴纳15%的增值税。 

资本设备:资本设备(指用于转化/加工原材料的设备)进口可免进口关税,只需缴纳15%增值税。 

用于厂房建设的建筑材料:斐济本国市场不能供应的建筑材料的进口关税税率为5%;而对一些斐济本国有替代品的建筑材料则可征收最高达27%的关税。 


用于出口创汇的进口。对于所有进口的零件、组件,如果其制成品是用于出口创汇,则可享受免税或出口退税待遇。 


同时,对以下重点行业实施特殊优惠政策: 

【旅游业】主要包括两方面:标准津贴和酒店优惠计划。标准津贴是对所有资本支出给予55%投资津贴,前提是收入不汇出境外。酒店优惠计划是投资额不低于700万斐元的项目可享受10年免税期;项目必需的资本设备,如在斐济当地无法买到而必须进口,可免进口关税。此外,在免税区投资的酒店项目,如斐济族人占股超过25%,免税期在原来13年的基础上可再延长7年。在非免税区投资的酒店项目,如斐济族人占股超过25%,可享受10年免税期。2013年政府预算案中取消了旅游业最低投资额(25万斐元)的要求。 

【农业】自2009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所有新成立的商业农业种植和农产品加工领域投资项目可享受10年免税期,条件是投资额不低于200万斐元,创造就业机会不少于30个。 

【生物能源项目】自2009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所有新成立的生物能源领域投资项目,如蔗糖、椰子或木薯加工生物燃料项目,可享受10年免税期,条件是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斐元,创造就业机会不少于20个。此外,建设项目所必需的任何设备、化工产品等可免除关税。 

【可再生能源项目】对可再生能源及发电领域的投资项目,如投资额超过25万斐元,即可享受5年免税期。此外,政府鼓励节约用电,节能灯泡的进口关税降为零。所有与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有关的货物或设备的进口均可享受零关税。 

【信息通讯技术产业】为鼓励信息通讯技术产业发展,斐济政府曾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并设立卡拉布信息通讯业专属经济免税区。2009年出台政策:无论在卡拉布免税区内或区外投资,均可享受免税;免税期由现在的10年延长到13年;对于从事信息通讯技术产业的企业,根据不同的雇员数量,有不同档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对企业成立所必需进口的计算机、特殊设备或家具等免关税。 

【音像业】为吸引更多外国电影公司来斐济拍电影,退税率从原来的15%增加到35%。 

【渔业】实施一系列减税举措帮助本地渔业企业创造与外国渔业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包括:燃料进口关税(Fiscal Duty)从原来的每升8分降至2分;特殊渔具和设备的进口关税从3%降为零;特殊渔船的进口关税从10%降为零;饵料的进口关税从3%降为零。为鼓励精加工,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未加工渔产品出口征3%出口税。2013年,对本地渔业企业和外国渔业企业征税税率维持20%,企业新建建筑加速折旧的期限延期到2014年。 


免税区优惠政策: 

为鼓励投资,支持发展,创造就业机会,自2009年1月1日起,斐济在北部瓦努阿岛以及罗图玛、卡达乌、塔乌尼、莱芜卡、劳马维提、克劳瓦、瑞比和劳等共9个外岛设立免税区。免税区优惠政策包括:新成立的投资额200万斐元以上的企业,享受13年的免税;为启动企业所需进口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免进口关税。如果新公司中斐济族人占股25%以上,免税期可再延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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